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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幼儿园教师招聘6人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3-08-05
浏览:223次
招聘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幼儿园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6人
报名时间
8月3日09∶00-8月8日16∶00
考核方式
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根据江都区大桥镇学前教育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或中小学教育专业。

(五)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幼儿教师6名,负责幼儿日常领域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与实施。

招聘岗位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极强的爱心、责任心;学习能力强,能深刻领悟新的教学理念;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好,性格开朗、活泼,爱好广泛;有乐器、舞蹈、美术特长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均为复印件)、个人简介。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8月3日09∶00-8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09∶00-8月11日16∶00;

线上报名材料接收邮箱:150268927@qq.com

线下报名地点: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江都区教育管理办公室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个人简介中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联系方式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公布咨询电话,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8月11日18:00.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以微型课堂教学形式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微型课堂教学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入围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大桥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都区大桥镇教办室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招聘岗位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6445399。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江都区大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3773475482吴老师  13773367667 王老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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