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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暨面试公告
来源:开拓教育
发布时间:2023-02-16
阅读量:1001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225日(周六)14: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招办报名大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行政楼一楼,从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入、直走左拐)

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保持间距,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3.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023届毕业生未拿到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进行面试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

2021年、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档案保管单位证明(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中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或退役军人证等证明材料。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截止至202322517:30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226日(周日),上午6:30报到集中

面试地点:扬州市江都区第二中学(仙女镇黄山路598号)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有序进入校园。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入场查验。

三、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须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资格复审和面试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热(体温≥37.3℃)等可疑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点击查看原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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