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是由扬州市国资委委托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扬州旅游市场营销、宣传策划、旅游信息咨询等相关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专业技能、综合能力、工作经验和主要业绩综合考核,确保招聘人员和岗位的匹配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企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强;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
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办公室文秘2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有两年以上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 策划推广专员2名
1、新闻学、广告学、商务策划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策划和组织能力,塑造和推广品牌形象的能力。
4、具有文旅企业品牌企划、推广工作经验及媒体资源的优先考虑。
(三)旅行社计调1名
1、旅游管理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导游证,具有两年以上旅游产品独立运营的相关经验(有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88)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09:00—1月2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5日09:00—1月25日17:00。
补充材料时间:
2024年1月15日09:00—1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时间:
2024年1月15日09:00—1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012586。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工作经验/业绩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无相关资格证可不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等。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 如岗位报名有效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2:1,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其中办公室文秘岗的笔试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其余二个岗位的笔试以营销管理知识为主。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考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面试
1、面试主要包括半结构化面试、面谈交流两个环节,每位人选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聘动机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扬州人才市场”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工作,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聘用人员设定试用期,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并通过业务考核者,可转为与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笔试,对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14-80597803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4-87012586
(六)监督举报电话:0514-80590331
七、本公告由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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