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招聘职员5人简章
为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经研究,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岗位信息表》中职位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3年12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通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www.njyh.gov.cn)、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应聘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527263110@qq.com)。请应聘者将报名邮件主题设置为“报考单位+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应聘材料:请应聘者准备报考材料,材料按下列顺序进行排序:1-《报名表》,2-身份证,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职称、职业资格、外国语言等级证书,7-社保缴纳记录,8-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
4.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咨询电话:025-5217490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学历、专业、履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邮件或者电话要求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资格。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并阅卷评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者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应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60%的方法计算得分,并按照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应聘者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按照录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www.njyh.gov.cn)和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方可录用。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雨花台区纪委监委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者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5-52468935
附件1:《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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