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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泰州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216次
招聘单位
泰州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
招聘性质
编内
招聘人数
2人
报名时间
9月20日—9月26日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市(含所辖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中共党员;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

3.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予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7.在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合同、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有其他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通知公告栏或通过“微海陵”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材料打包发至电子邮箱(hlxcb624@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结束后,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聘用合同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同时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经海陵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组织差额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讨论决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通知公告栏或通过“微海陵”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海陵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4338;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6998279;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2.海陵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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