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招考> 事业单位>

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选聘公告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420次
招聘单位
泰州兴化市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149人
报名时间
9月19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为扎实推进“雁阵培育计划”,进一步充实村 (社区) 干部队伍“蓄水池”,建立梯次合理、结构优良的村 (社区) 千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集中选聘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一: 招聘122人,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

岗位二: 招聘27人,面向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具体岗位详见《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选聘岗位表》 (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原则上每个岗位成功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兴化市户籍 (含原籍兴化,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父母或配偶具有兴化市户籍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表中各类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5.岗位一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 (1990919日至2005924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及以下 (1989919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二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 (1982919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任兴化市村 (社区) 千部或村 (社区) 后备千部、乡村振兴青年人才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01.个人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919-9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 详见《选聘岗位表》

3) 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 ; @身份证、户门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退伍证、结婚证、党员身份证明.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2.资格初审

各乡镇 (街道)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各乡镇 (街道)联系报考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03.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报考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可登录“板桥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2) 面试。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1:1.5 (进位取整) 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同分跟进)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报考者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基层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核分标准为: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0.5分、全日制本科0.5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分。学历加分只按最高学历计一次,考核分仅适用于面试结束后的总分汇总,未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不计算考核分

 

04.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乡镇 (街道)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和联审。通过考察和联审的人员,由乡镇 (街道) 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05.确定人选

通过考察、联审和体检,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 (街道)() 委组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选聘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在考察、联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选聘人员由乡镇 (街道) () 委研究分配到村 (社区) 工作,试用期6个月;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乡镇 (街道) ()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选聘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乡镇 (街道)() 委自行确定,乡村振兴青年人才 (岗位一)作为村 (社区) “两委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跟踪培养,转正后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退役军人村干部 (岗位二) 试用期转正后纳入村 (社区) 干部管理,执行村 (社区) 千部工资待遇,

3.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

附件1:《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选聘岗位表》

附件2:《兴化市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退役军人村干部报名登记表》

原文地址

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可以获取更多备考资料,欢迎加入江苏公务员考试老师微信:18921935255/18168267080(微信同号)


一手招考信息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开拓公考_扬州开拓教育”微信公众号

开拓公考_扬州开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