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工作地点:北湖湿地公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熟悉行业发展情况;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职位简介表》所列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接受邮件报名时间截止于2023年9月6日17:00。
报名人员填写《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个人详细简历、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56062779@qq.com,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报名者是否通过资格初步审查。
(二)资格初审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携带报名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北湖湿地公园相关岗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2186887
附件1: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附件2: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扬州中博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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