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513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或A2或B2驾驶证照。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5、身高162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1、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组织,信息以我支队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0日
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入口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报名信息并添加QQ群201172374。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工资待遇
当前全市专职消防员年薪为9.1—11.6万元。(含个人缴金)
1、新入职战斗员:年薪不低于9.1万元。(含个人缴金)
2、新入职驾驶员:年薪不低于9.8万元。(含个人缴金)
3、用人单位为所有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和缴纳“五险一金”。
4、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5、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6、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
7、按照工作年限、岗位调整逐年递增。
8、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工作年限叠加计入工龄。退出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原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经过考核合格后,可任命为管理干部、班长、副班长。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1705室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综合成绩须为合格以上(60分),且单项成绩不得为0分,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技能或资质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将《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六、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综合考察对象,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同时根据排名设置计划招聘人数10%的备选人员,用于放弃、集训退出人员的补充。
七、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用280元,含早餐)。
4、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十)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八、聘用
1、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书》等规定,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对确定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
九、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025-83622423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十、招聘热点政策问答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的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的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队员可集中轮休,一次轮休不超过20天。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按照规定可申请政府公租房等。
3、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工作证件吗?
答:发放。工作满一年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可在公共出行、景点园区等享受优待政策。
4、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设立了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设立通信员、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给养员等岗位;可在应急管理系统内记功、嘉奖,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5、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答:应聘人员要扫描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报名信息并及时添加招聘通知qq群,注意接听接收群公告和电话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考核结束后,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6、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或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遇到有中介机构以帮助报名、保证录用、选择岗位为由收费介绍工作如何处理?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招聘过程中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行为与我支队无关,我支队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也请报名对象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31日
附件2:体能测评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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