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公告
扬州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系扬州市商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创意美食产业发展和载体建设,承担创意美食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活动。根据扬州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管理八级岗位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国家、省驻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4、了解扬州美食发展历史和传承创新;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英语表达、新媒体宣传、综合文字等能力;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报考所需材料到扬州市文昌西路18号扬州市商务局10楼1002室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扬州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4)近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文件及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4、资格审查:扬州市商务局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为5: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1、形式与内容。考试采取笔试、英语口语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扬州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对扬州美食发展历史和传承创新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照岗位计划10: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英语口语测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发给英语口语测试通知书。
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英语口语测试后,按照岗位计划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以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英语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英语口语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英语口语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扬州市商务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研究提出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提请扬州市商务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由扬州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由扬州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扬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85933480590576(扬州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87863515(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扬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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