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招聘单位
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2人
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9日9:00—2026年10月23日17:00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天
00时
00分
00秒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依据《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决定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23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
6.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岗位,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在2026年10月23日前已毕业并取得的学历,须学信网可查验;持有国(境)外学历的,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2026年10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1729883932@qq.com)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岗位、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面试的人员。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名单公示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总成绩在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箱告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正式聘用后可凭票报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将约定2个月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过程遵循回避原则。
5.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由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1-88883020。
附件:
附件1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23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
6.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岗位,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在2026年10月23日前已毕业并取得的学历,须学信网可查验;持有国(境)外学历的,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2026年10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1729883932@qq.com)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岗位、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面试的人员。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名单公示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总成绩在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箱告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正式聘用后可凭票报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将约定2个月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过程遵循回避原则。
5.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由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1-88883020。
附件:
附件1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
镇江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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