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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6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10次
招聘单位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招聘性质
编内
招聘人数
39人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1日9:00— 3月25日16:00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综合考评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服务民生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选拔人才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无锡市2026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阅: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之间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1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六)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博士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首次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首个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本次报名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本次报名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设置的“专业”主要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七)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大学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原则上统一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其他考试方式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管理类岗位以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其他经济)岗位的试卷内容各不相同。“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笔试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18日  9:00-11:30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招聘部门(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有加试的按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加试或面试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加试或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材料:
  ①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③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⑤以第二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四)加试
  招聘岗位有加试要求的,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部门(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加试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市体育局组织的加试采取现场训练教学的方式进行,分为撰写教案(计划)和训练教学两部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撰写教案(计划)水平和训练教学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加试的招聘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应聘人员能否具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加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招聘部门(单位)通知为准。
  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加试成绩可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部分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的除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资格复审(加试)结果(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笔试、加试的比重计算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将不再组织人员递补。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程序。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招聘岗位明确按其他方法计算总成绩的,从其要求。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还同分则加试(已设加试环节的,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6年3月21日9:00— 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1日9:00 — 3月26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1日 — 3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1日— 3月27日期间9:00-17:00
  5.缴费确认:3月21日9:00 — 3月29日12:00
  重要提示:因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查阅《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者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10-8188002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202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设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3月3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5.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以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7.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以报考符合专业条件的岗位。
  8.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报考。如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应当由定向或者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具有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证明材料)。
  10.按照各招聘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要求,参加应聘的残疾人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可以阅读普通纸质试卷并直接用笔作答。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考察: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应聘人员,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前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记录期限为3年。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发出《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以及招聘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部门电话等,可查阅《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2)。
   附件1:无锡市2026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咨询与监督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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