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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公告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5-04-14
浏览:61次
招聘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8人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0日9:00至4月23日18:00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是全区心理学相关工作者和机构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和非盈利性社会团体,隶属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群机关),也是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智库办公室、江宁区社会心态(情绪)指数(JSMI)调查办公室、江宁区精神残疾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江宁区人民来访服务心理协同中心、江宁区集体记忆协同研究中心、江宁区中医心理学合作研究中心(中医药服务心理健康与精神康复工作联盟牵头单位)、江宁区心理健康服务联合体、江宁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实践合作基地等。
  区心理学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心理学相关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应用研究,提供全区心理咨询和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支持,选拔、培养心理学相关人才,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测评与继续教育管理,承担心理学相关项目的论证、评估和鉴定,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心理学相关工作者和机构的意见、要求,维护心理咨询和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方的权益。
  区心理学会专职人员中现有南京市青联委员1人、南京市江宁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1人,有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人、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培养对象2人、南京市江宁区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工作督导2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二。
  目前,区心理学会下属南京市江宁区朋辈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一个非企业法人单位和朋辈(南京)心理发展有限公司一个企业法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下属子公司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公开报名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https://www.jnrcjt.com.cn/talent(打开网址下拉至“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端口进入,或直接登录https://jnrc.casdc.com:8989/jnksbm)。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至4月23日18:00。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荣誉获奖证书、专利技术证书、论文论著材料、项目经历证明材料、受训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能体现与从事报考岗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相关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网站反馈。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4月24日10:00-2025年4月25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与笔试开考比例一致)确定面试名单,可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有关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由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心理素质测评标准依据《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心理能力建设行业规范》(江宁心字〔2020〕16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会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政审)合格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与南京中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或考察(政审)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被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薪酬待遇参考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辅助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公开招聘过程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是区心理学会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的参考书目包括但不限于《当春乃发生——南京市江宁区“十三五”社会心理事业发展报告》(南京出版社,2021年版)、《社会工作者心理能力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2021年版)等。
  3.上述岗位均可安排(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障人士,均可安排(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士,对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均无限制、无歧视,均可申请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七、招聘咨询
  岗位咨询:025-58329123(区心理学会)
  报名咨询:025-87176959(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日9:00-11:00和14:00-17:00)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期间请各位应聘人员保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
  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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