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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邗江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公告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137次
招聘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公证处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3人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为适应公证事业的发展和需要,经上级批准,扬州市邗江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1名及公证员助理2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公证员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2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处理相应的法律事务;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公告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扬州市邗江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起即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14日。
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903室(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24年邗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2024年邗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见附件3);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公证员岗位需要提供公证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提供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⑤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⑥个人征信报告(由人行提供,请自行打印)。
3.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其中综合知识占50分,重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占5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请考生于8月16日至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9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9:00-11:30,14:00-17:30)。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邗江公证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邗江公证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待遇按扬州市邗江公证处相关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55259。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公证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2196887  15605272136
附件1:2024年扬州市邗江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2:2024年邗江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附件3:2024年邗江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公证处
                                                                          2024年8月2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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