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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扬州宝应县“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44人简章

发布者:开拓考编资讯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106次
招聘单位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招聘性质
编外
招聘人数
44人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报名剩余时间
0000000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服务村(社区)工作:
A类:招聘33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
B类:招聘3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县内中专学校毕业生;
C类:招聘8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2、服务工业园区、企业党建工作:
D类:招聘2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中共正式党员。
3、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E类:招聘4人,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在宝工作的“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宝应县户籍(含原籍宝应,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配偶一方具有宝应县户籍的;E类岗不限户籍),《宝应县2024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符合岗位表中各类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A类、B类、E类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C类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D类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7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③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④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在宝应党建网(bydj.baoyi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所有考生不得一人多镇或一人多岗重复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一并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各镇(区)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审查的,由各镇(区)择期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还应根据各类岗位要求,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配偶具有宝应县户籍申请报考资格的,还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
②报考A类、D类的还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③报考B类的还需提供宝应县内中专学校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④报考C类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等;
⑤报考E类的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服务鉴定表》、“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县级项目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开考比例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县委组织部将按照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考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宝应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基层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六)联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县、镇(区)对入围对象进行政治联审和考察。通过联审考察的考生,由各镇(区)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联审、体检等环节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镇(区)统一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区)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A类、B类、C类、E类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D类作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区)管理。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园区(企业)试用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A类、B类、C类、E类薪酬待遇参照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办法执行。D类薪酬待遇对标所在镇(区)同类人员标准,并根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执行,具体参照《加强全县“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若干管理办法》《宝应县“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资格认证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4-88282738、88289150。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8282558;报名等具体事项请咨询各镇(区)党群工作局,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宝应县2024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件2:宝应县2024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报名表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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